江西省住建厅近日公布的《江西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江西省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17万笔共213.37亿元,同比下降27.24%、33.18%。
报告显示,到2017年末,江西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7.67万笔共1532.54亿元,贷款余额1010.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5%、16.18%、11.8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33%,比上年减少3.83个百分点。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48%,90-144(含)平方米占76.2%,144平方米以上占10.32%。购买新房占75.0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12%),购买存量商品房占23.9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6%,其他占0.86%。
报告还显示,2017年,江西省共有73.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1.57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4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5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89%,高收入占4.11%。
隆阳区14000元/m²
隆阳区358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450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待定
昌宁县60万元
隆阳区40万元
隆阳区59.8万元
隆阳区48万元
隆阳区64万元
隆阳区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