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永华 1月25日,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我市于2014年启动了土地确权试点工作,2016年全面铺开,计划于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自检验收和颁证工作,9月份完成上报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央、省、市级政府分别按每亩10元、10元、5元的比例进行补助,其余费用由县级自筹,待确权颁证工作顺利完成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再延长30年。
副市长杜春强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
隆阳区14000元/m²
隆阳区358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4500元/m²
隆阳区待定
昌宁县60万元
隆阳区40万元
隆阳区48万元
隆阳区59.8万元
隆阳区64万元
隆阳区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