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电(王日晨) 据国土资源部官网消息,9月下旬,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检查。检查范围包括70个大中城市和热点城市苏州市。
其中,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2016年以来房价、地价上涨较快的其他城市纳入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是2013年1月1日以来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重点是按时开工、竣工情况和出让价款缴纳情况。
国土资源部明确了三个检查工作环节,包括城市开展自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现场抽查核实和督导,以及国土资源部调研、督导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工作部署,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提交报告。
国土资源部方面表示,此次检查目的是促进已供应住宅用地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给。通过检查督促加快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有助于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隆阳区358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450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3400元/m²
昌宁县60万元
隆阳区64万元
隆阳区50万元
隆阳区36万元
隆阳区40万元
隆阳区6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