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龙陵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中心决定对锦绣润苑(保障性住房))北区、南区部分商铺进行公开招租。商铺具体情况及招租办法如下:
一、商铺基本情况
(一)位置:县城南片区锦绣润苑玉缘路延长段。
(二)商铺数量及建筑面积:共有29间商铺,框剪结构。室内为毛坯,配置卫生间功能。
(三)经营范围:包括百货、超市、餐饮、服饰精品、生活家居等(修理、建材、加工类等有污行业除外)。
二、底价
月租金10元/平方米起。
三、招租办法
(一)本次招租以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29间商铺按房号对其租赁权逐个进行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对月租金进行报价,每次报价按1.00元/平方米起叫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竞租成功后,现场签招租结果确认书,并在5日内付清首年租金、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商铺交接有关手续;
(四)各竞租人在报名时需缴纳现金5000元作为竞租保证金,中标的自动转为租金价款,未中标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竞租开始前未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四、其他规定
(一)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二)中标后5日内拒不签订《租赁合同》或未付清中标款项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支付首年租金、保证金后,方能交接商铺。
五、招租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于2016年3月22日—24前携带单位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龙陵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中心报名登记、现场查看。并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在龙陵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报价招租。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招租。
联系人:余秋荣 联系电话:0875-6126776
龙陵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5日
隆阳区358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450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3400元/m²
昌宁县60万元
隆阳区64万元
隆阳区50万元
隆阳区59.8万元
隆阳区36万元
隆阳区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