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公室等12部门联合下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保山市共有146个村被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
此次被列入的146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其中隆阳区24个、腾冲市33个、龙陵县33个、施甸县34个、昌宁县22个。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旨在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使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经营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祁腾举)
隆阳区358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450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3400元/m²
昌宁县60万元
隆阳区64万元
隆阳区50万元
隆阳区36万元
隆阳区40万元
隆阳区6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