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为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紧紧抓住棚改货币化,着力引导农民进城购房,从而强势推进保山房地产业去库存,使商品住房从去年底的357.31万平方米减少到331.64万平方米。
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保山市共完成房地产投资110亿元以上,其中商品房开发投资逾40亿元,同比增长5.26%左右。商品房待售面积331.64万平方米,比2015年底的357.31万平方米减少了25.67万平方米,从而推动了保山市去库存化周期的明显缩短,保山市住建局张文钦局长谈到,保山市商品房去库存化周期为30个月,其中的隆加区商品住房去库存为18个月、施甸县28个月、腾冲市50个月、龙陵县10个月、昌宁县38个月。
记者从隆加区住建局获悉,隆阳区加大了对棚改货币化安置的补助,出台了选择货币化安置每平方米可提高600元补偿,若再在中心城市购住房,每平方米可再获600元奖励等措施,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去库存。今、明两年内保山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为20555套,已向国家开发银行争取到129亿元的贷款资金。而这将使保山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的提高,并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发挥重大的作用。
而为促使保山市的房地产去库存能得到落实,保山市还千方百计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保山市工商局一位3年前考取公务员的小段告诉记者,由于保山市出台了使用公积金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此例为20%,如还清住房贷款,再购房时仍享受首套房政策,双职工住房公积金由40万提高到了60万,她也准备好了今年底去购房。目前,保山市公积金个贷率已高达85%以上。
此外,保山还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探索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如施甸县在农危房改造中,对凡符合条件一次性搬进施甸县城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户给予每户8一10万元的补助和低息贷款。而龙陵县对凡符合条件搬迁主集镇的农户补助7一8万元的购房款,对进入城镇购买一级市场商品房的农户补助9一10万元的购房款。并提供6万元的低息贷款支持。
无独有偶,昌宁县也出台了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凡在昌宁县境内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农户可获得补助7一10万元,并可提供6万元的低息贷款支持。为此,昌宁县还出台了从今年9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期间在昌宁县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出房的,还可获得县财政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
以上政策的相继出台,让保山市的房地产去库存效益频显,如记者便在施甸县住建局了解到,该县是保山市房地产建设起步较晚的县(区),2015年曾库存有6000多套商品房,现在原库存的商品房已基本售完,新的商品房正在陆续投入建设中。(张耀辉)
隆阳区14000元/m²
隆阳区358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450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待定
昌宁县60万元
隆阳区40万元
隆阳区59.8万元
隆阳区48万元
隆阳区64万元
隆阳区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