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我县召开房地产去库存建议修改座谈会,深入学习讨论《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分析研究当前我县房地产去库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安排部署下步起草我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
县委常委、县住建局局长黄晓东参加会议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始终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应该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在经济新常态中的产业作用。政府部门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增强房地产企业经营信心。
会议要求,政府各部门务必要增强对房地产去库存重要性的总体认识,深刻领悟其内涵,围绕部门职能职责积极研究、建言献策,全面履行部门职责,认真做好房地产相关事项的梳理工作,住建部门要从销售、管理、建设等方面全方位摸清整个房地产的情况;财税部门要精确统计所有涉及房地产的税类和税费数据;金融部门也要积极配合该项工作开展,认真梳理国家执行的房地产金融政策;各涉及房地产乡镇需认真清理目前各自乡镇房地产现状,提出政府意见并提交住建局。
会议强调: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的制订必须把握六个原则:一是目标科学,完成去库存工作时间明确;二是政策涉及对象要精准,重点对象分群体要准确;三是补助标准要科学;四是方案制订要依法依规;五是方案推动效应要明显;六是要确保方案的社会效应具有正面性。
会议听取了各参会部门领导对修订完善《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供给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办、县发改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田园镇、卡斯镇等乡镇分管领导以及县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隆阳区14000元/m²
隆阳区3580元/m²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待定
隆阳区4500元/m²
隆阳区待定
昌宁县60万元
隆阳区40万元
隆阳区48万元
隆阳区59.8万元
隆阳区64万元
隆阳区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