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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假扮开发商低价出售安置房 百余人遭骗上千万

2016-08-03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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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琴 一分钱成本没有,仅靠一张嘴,就能成功卖出安置房及门市116套、经适房81套,购房款1116.89万元。近日,仁寿警方成功将这名外地暂居仁寿的杨姓男子抓获,他谎称自己是房地产开发商,低价出售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并不断发展下线,最终导致上百人受骗,这是仁寿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成立以来遇到的“第一次”。

  目前,该案件正处于移送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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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一角

  群众举报 牵出线上线下利益链条

  今年3月31日,仁寿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房产中介在低价出售仁寿县文林镇高滩村的安置房与经济适用房。

  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犯罪嫌疑人李某所在的房产中介办公场所,搜出大量房屋买卖合同与收条。经询问,李某对其销售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出上家杨某和张某二人。

  根据李某某的供述,仁寿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4月1日凌晨4点,仁寿公安依法将李某某刑事拘留。办案民警担心因此打草惊蛇,导致主犯杨某某和张某某闻风而逃,短暂休息后,天还未亮就立即投入对杨某某和张某某的抓捕工作中(仁寿公安局当日成立专案组侦办该案)。

  经查二人均非仁寿籍,杨某某名下宝马X5越野车一辆,无固定居所。在对二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后,民警兵分两路展开侦查。当天下午4点,侦查员在仁寿县滨河路发现杨某某的车辆。为了顺利完成抓捕工作,民警在杨某某车辆附近蹲点守候,1小时后杨某某走向自己的车辆准备驾车离开时被抓获归案。

  杨某某到案后,最初一直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后面对李某某交钱给杨某某时杨某某出具了收条,杨某某才承认了自己虚构房源对外销售的事实。民警对杨某某提出,通过他给张某某联系约个地方见面。杨某某答应后便与张某某联系,约定见面。为取得张某某的信任,顺利完成对张某某的抓捕,一名民警驾驶杨某某的车辆到约定地点等候,另外几名民警便衣在附近等候,最终顺利将张某某抓获。

  4月2日,参与此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

  诈骗过程漏洞百出 行骗手段让人匪夷所思

  “这种骗术不算高明,但成功抓住了一些人的某种心理。便宜的房源本来就让人偷着乐,再加上熟人几番劝说下也就没有了防备心。”仁寿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刘警官说,杨某一伙人抓住了一些人贪图便宜的心理,告诉他们如果房源信息被泄露了就不好“操作”了,必须承诺要保密。

  “仁寿房价那么贵,他120平米的房子才卖20万,又是朋友介绍的,他也买了,我就忍不住也买了。”受害人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身边有2、3个朋友都买了杨某某的“低价房”,并且她实际前去高滩村看过,确实是在修建安置房,想着这么“白菜价”便买了。“都是那天警察打电话过来,才晓得遭骗了啊!”王女士苦恼不已。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杨某某听说仁寿县文林镇高滩村在修建安置房,便开始对外自称是修建安置房的开发商,打着“我们帮政府修建安置房,但是政府差我一些工程款,允许我多修一部分自行销售”的名义,先从朋友下手,以低价吸引人购买。此外,将虚假房屋分成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类,安置房可签合同,80平米卖15万元,120平米卖20万元;经济适用房只签收条,以5万、6万不等的方式销售。

  案发后,不少受害群众陆续前来报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告诉民警,自己通过熟人介绍,说有便宜的安置房出售,还一同前往现场去实地观看了住房环境。几番思考之下,受害人决定买下这套“便宜的房子”,当时交了4万多元的定金,签订了合同,还交了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据说是需要把身份信息登记到高滩安置户上。

  当时合同约定2015年5月底交房,时间到了还迟迟没有动静时,受害人开始产生了怀疑。这时候,杨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以便于自己继续行骗。

  2016年2月,在受害人一再追问下,杨某告诉受害人房子正在安装水电,不久就能交房。

  为证实杨某的说法,受害人亲自前往房源处,在现场确实看到有工人在安装水电,便彻底打消了心中的疑惑,并决定和朋友合伙再买一套。直到案件公布,受害人同事发现自己也上当受骗后,遂前往经侦大队报案。

  “这个案件中,部分嫌疑人既是骗人者也是被骗者。直到案发后,他们才惊觉自己也上当受骗误入了歧途。”

  安置房与经适房之间区别?如何购买?需要哪些手续?

  针对该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仁寿县房管局。

  据了解,安置房,顾名思义是为了安置当地被拆迁占用土地的群众。安置房在完全安置后获得完全产权后可以进行交易,但在安置过程中不能进行交易。如果在安置过程中以签订协议等方式进行交易之后产生的一系列纠纷,都不受到法律保护。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要经过“四级审核”和“三级公示”,确保所有程序阳光透明。“四级审核”是指先在社区提交申请,然后一一经过文林镇初审,县民政局核对,县房管局最终审核。“三级公示”是指房源在分配之前、分配之中、分配之后,都会在县电视台和社区等进行公示,接受市上每年的交叉审计。每一个环节完全公开公正,根本不存在任何“暗箱操作”。

  据介绍,经济适用房要在取得完全产权的前提下,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交易双方从产生交易行为时,就应该去县地税局开具证明,拿到税票后去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才能顺利过户。买房者注意了,目前,仁寿县已经停止修建经济适用房,只有公共租赁住房还在继续修建。

  “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要多留个心眼,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情况,再做最终的决定。”仁寿县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购房时还应该仔细留意房产中介的资质证书,避免上当受骗,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防范意识,切记不要贪图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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