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市政府稳增长、去库存、惠民生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努力完成年初全省建设工作会要求各州市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要达到85%和贷款市场占比达到30%以上的目标工作任务,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扩大归集覆盖为基础,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以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为重点,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年初以来,在坚定贯彻执行以往出台的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推出了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提高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加大对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等扩大使用新政,成效显著。
截止7月20日,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80,631笔3.8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72笔8.44亿元,贷款余额达到39.30亿元,存贷比为85.12%,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市场占比达到了71.62%,提前5个月完成了省建设工作会下达的目标要求,为我市去库存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隆阳区3580元/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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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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