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岗 通讯员 张耀辉 杨源敏 日前,记者从云南省保山市工信局、工商局获悉,保山市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16年6月30日截止。因未按期进行年报信息公示,该市对79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悉,此次保山市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内资企业共有649户、外商投资企业共59户。保山市还对未参加年报的5860户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保山市工商管理局局长杨春庆谈到,不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户,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政府部门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名称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还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原标题:云南保山791家企业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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