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对商品房库存情况通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数据显示,至5月底该省新建商品房可售面积10936.5万平方米,消化周期18.3个月。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可售面积6010.9万平方米,消化周期11.8个月。
全省11个设区市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可售面积3075万平方米,消化周期平均为9.8个月,最高14个月;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在20个月以下的有44个县(市),在20个月以上的有10个县(市)。 “整体库存水平还是合理的,要去库存的是一些区域性、结构性库存,如县级市、中心镇等。”省住建厅人士7月15日告诉澎湃新闻。
为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浙江日前下发《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商品房库存统计制度,定期公布。根据《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全省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保持在10~16个月。同时,全面建立商品房供地与库存、价格挂钩的办法,对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或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让停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原则上暂停新开工保障房工程;对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小于8个月的市、县(市、区),及时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2016年,浙江首次对商品房去库存制定年度计划:力争商品房销售面积不低于450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消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内,其中商品住宅消化周期控制在12个月内。
隆阳区3580元/m²
隆阳区4500元/m²
隆阳区3500元/m²
隆阳区4000元/m²
腾中市4800元/m²
隆阳区7600元/m²
隆阳区50万元
隆阳区640万元
隆阳区123万元
龙陵县45万元
隆阳区148万元
隆阳区40万元